当事人:广东汇通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071892683J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美吉特华南装饰商贸城中心二十八幢4层426号
经查,当事人广东汇通圆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清远市清城区峡江西路5号愉景公馆5号楼首层商铺05卡楼上搭建1个建筑物,涉案建筑物为砖混结构阳光房,长约9.6米,宽约7.4米,建筑面积约71.04平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街于2025年1月1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横荷拆告字〔2025〕3号);于2025年2月1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横荷拆决字〔2025〕6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因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我街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街于2025年11月19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横荷催告字〔2025〕17号),再次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
现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批复,现本单位予以公告,限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逾期仍不拆除的,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8日